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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虎骨刻辞之谜
来源:晋宁郑和纪念馆  时间:2024-05-13 14:41:35.0

殷墟甲骨文是研究商代历史文化,了解殷人社会生活的珍贵文献,一字一句都记录了一段历史,但若想揭开这些历史的真相绝非易事,所以,更多还是未知的奥秘。本文所述的商代虎骨刻辞大概就是这样的,文章以三个版块的形式,分别对辞文中王、鸡麓和大䨣虎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主要围绕大䨣虎之谜提出了一些肤浅的想法,实为一孔之见。

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收藏了一版商代晚期的殷墟甲骨,为迄今可知唯一的虎骨刻辞(图一),历史、学术及艺术价值弥足珍贵。骨长22厘米,宽4厘米,一面雕刻精美繁缛的纹饰,分别有虎纹、饕餮纹、龙纹和三角纹,纹饰风格与商代晚期青铜器(图二)近同,并且还使用了镶嵌绿松石的工艺。另一面刻20字:

辛酉,王田于雞麓,隻大䨣虎,才十月,唯王三祀劦日。(怀1915)

辞文大意为:“商王在在位的第三年十月辛酉日,也就是举行劦祭的那天,在名为鸡地的山林搞了一次田猎活动,捕获了一只大老虎。”辞文至简,但传递了三千年前的古老信息,而且时间、地点和人物三要素俱全,可谓是一篇很典型的商代“记叙文”。更有趣的是,简短的文字却又留下了神秘难解的谜团。

图一 虎骨刻辞   图二 商代晚期青铜觯

一、王

说起殷墟甲骨,用“王的世界”来概括毫不夸张,首先从数量上来看,据胡厚宣先生统计,国内外所收藏的甲骨,总共约有15万片左右,1数量之多且记录的主人都是王或王室成员即为明证。其次从内容上来说,涉及商代政治军事、社会经济、思想意识等方面,如军事与征伐、祭神与祭祖、渔业与农业、天文与气象、医学与生死等等,辞文内容的广泛程度大大超出我们的想象,称得上一部记述殷商历史的“百科全书”,也真实反映了王的“生活百态”。田猎作为其中的重要活动之一,据杨升南先生统计,在《合集》《屯南》《英国》《东京》《怀特》《天理》《苏德美日》等七书所收录的53583片甲骨中,狩猎甲骨有3376片,占总数的6.30%。2商代社会田猎看似并非祀与戎那样的国之大事,但实际上却紧密相连,田猎不同于苑囿之中的休闲娱乐,更像是商王在山水之间,部署的军事行动演练场,有振军威、涨士气、提高战力及威慑敌人等作用。另外在开田辟土,获取祭祀食物、占卜刻辞用的动物骨骼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田猎刻辞分为占卜辞和记事刻辞两大类,前者是以商王及王室成员为中心的占卜辞,涉及田猎方面的,有相对固定的日期,有占问天气情况如何,有没有风雨,到什么地方适宜,甚至对捕获动物的期待等等。后者是商王炫耀其重要田猎收获,并将功绩契刻于所获动物的骨骼上,既为铭功与恩赏,也是商代人常用的记史习惯。

此版虎骨刻辞即属于商代晚期的记事刻辞,据甲骨文分期断代推测,这位王的身份是帝乙或帝辛父子中的一位,但到底是谁,学术界尚没有一致意见,研究者往往是各持己见。历代商王好田游,文献中相关的记载亦颇多,《史记·殷本纪》“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尚书·无逸》篇中有“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尚书·多方》谓帝乙之后的“商后王”是“逸厥逸”,南宋蔡沈《书集传》释谓“纣以逸居逸”。《竹书纪年》“(帝辛)四年,大蒐于黎。”凡此种种,不再赘述。看来,从已出土甲骨和传世文献资料中,很难得到这位王是谁的正确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古代文献记载的帝辛,比起他的父亲帝乙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有“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有“重刑辟, 有炮格之法”“剖比干,观其心”;还有“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可见,文献里的帝辛(商纣王)不尽是残暴和恶名,也有罕见的夸赞和客观的评价,这与现在人们眼中的暴君形象迥然不同。

二、鸡麓

甲骨卜辞中存在众多的地名,据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马盼盼博士整理,地名有615个是十分丰富且珍贵的地理资料。3卜辞田猎地是商代地名中的重要一环,对研究商代史同样不可或缺,据统计,甲骨卜辞中的田猎地名超过150个,像鸡麓这种地名后加“麓”字的,大概有30余个。

想要了解鸡麓,就无法回避商代田猎区的问题,对此有必要稍作介绍:有郭沫若、李学勤先生为代表的“沁阳田猎区”说;有董作宾、陈絜先生等认为的“泰山田猎区”说;有林泰辅、岛邦男为代表的殷商以北地区说。而郑杰祥先生则认为:商王的主要田猎区不在沁阳附近,也不在山东泰沂附近,而是在商代王畿以东的古黄河两岸,其范围大致在今河南省濮阳市以及新乡市以东和山东省的西部地区。另外还有一些非专属田猎区之外的零星田猎地等说法。显然,各家所持田猎区的观点,大致是以安阳为中心,遍布于王畿以外的四面八方,足见商代田猎区问题的复杂性。

有关商代鸡麓的地望,历来有多种说法,现择其典型意见作简单叙述。郭沫若先生曾指出,奚当即雞之省,春秋之雞泽。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泽。杜注:雞泽在广平曲梁县西南。(在今河北永年西南)。4李学勤先生将鸡地归于“沁阳田猎区”中的核心区域“盂区”,距榆三日程。5陈絜先生认为,鸡地所坐落的范围西可以到达济南市境,东面则至淄水沿岸,北面可抵古济水下游沿岸,而南则能够进入今莱芜市一带。6唐英杰、邹芙都先生的晚商“畿内田猎区”说指出,鸡与盂、丧等地分布在商代黄河外侧,即今河南省滑县、内黄县、濮阳市等区域。7马盼盼博士的论文《殷墟甲骨文所见地名的整理与研究》,收集甲骨文地名所见雞(奚)的材料12条,并综合所获动物种类及对地形环境的要求,认为从同版地名来看,鸡地应当还是在沁阳田猎区的范围内。8由上述可见,鸡麓地望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商代田猎区争论的缩影。

甲骨卜辞中,捕获虎的地方除鸡麓外,还有图片,斐,率,澫,杋,叀等地,这些地点在甲骨卜辞中存在同版或关联的地理关系,如果将这些地点系连起来,勾划出的地域也是比较广的,而且还有一个基本可寻的规律,那就是或在山脚下,或离山林较近,或为偏远之地。再结合虎的生活习性,它们有时将自身分泌物留在灌木丛中,有时在树干上抓出痕迹,有时在地上打滚,以这些标记来界定自己的领地,而将生存领地置于尽可能远离人类的地方,亦是天性使然。因此,综合起来考虑,这些捕获虎的地方大概不会分布在距离商王畿相对较近的地区,应该依附于群山之下更为合理。换言之,鸡麓大致位于太行山东南一侧的“沁阳田猎区”,或者是“泰山田猎区”范围内,显然要合适的多。试想,虎为森林之王,栖息穿行于绵延四百余公里的巍巍太行,山上草深林密,山下水系发达,山与水,草与木,飞鸟与游鱼,珍禽与异兽,共同编织出一幅大自然的立体画卷,诸如此类的场景,不也正是动物滋生繁衍的极好乐园。

从地域距离来看,以安阳为起点,到山东泰安大约300公里左右,至河南沁阳大约200公里左右,这样的距离商王用作田猎地应该不存在问题。久远的不说,以清代为例,在北京的东北部承德设立木兰围场,两地相距已超过350公里,依此看来,距离肯定不是选取田猎地唯一考虑的因素。清中期以前,纵然是所谓的康乾盛世,北方的蒙古仍然是清王朝的巨大威胁之一,清王室每年兴师动众不惜耗费金银财力也要举行木兰秋狝,目的也绝不是为了游游山,打打猎那般简单,更多还是出于政治军事上的考量,这与商代晚期的国家安全形势有相似之处。商代晚期,在东方有来自夷族反叛的强大威胁,这些从商王征夷方的卜辞中可见一斑。在西方,有日益崛起的周人的挑战,虽然形势未及东方那么紧迫,但安全压力终归还是存在的,而实际上也正是周人趁虚而入夺得了天下。可以想见,在面对不同时期不同方向的强大对手时,商王适时安排包括田猎在内的军事行动也是顺理成章的了。

三、大䨣虎

辞文“大图片虎”一句,过去由于文字释读或理解上的原因,有当指某种特殊品种之虎,有“大烈虎”“大魄虎”“大膊虎”,“大霸虎”等不同的说法,加之研究者一般是作引用的多,专门展开论及的少,未免遗憾。刘钊先生在《安阳殷墟大墓出土骨片文字考释》一文中,引用了这版虎骨刻辞时将图片作“䨣”(霸=白),并在注释中说明,“霸”字可以训为“强悍”,又可以借为“白”。金文中“既生霸”“既死霸”的“霸”字典籍中皆作“魄”,“魄”即从“白”声。9

刘钊先生“大白虎”说的主要依据,除了对“䨣”字的解读外,还在该文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证。其大致的过程是,首先把包括虎骨刻辞在内的特殊的记事刻辞归纳起来,根据其许多相同之处,辅之以中国古代文献里的“记异”传统,凿实了记事刻辞“记异”的属性。在此基础之上,又通过甲骨刻辞里殷人对白色动物的重视习惯,与历代典籍中古人重视白色动物的记载互相印证,为“大白虎”之说铺平了道路。虽说刘先生有关“大䨣虎”的考究内容,只是作为《安阳殷墟大墓出土骨片文字考释》文中的一个章节,但所用材料之实,旁征博引之全,毫无疑问是至今为止最系统最扎实的。由此,“大䨣虎”即“大白虎”,成为学术界比较主流的说法,也为很多研究者所接受。

但即使是这样,也有对此说持谨慎态度的。陈絜先生就认为,过去学界多将图片字读为“烈”,新近刘钊先生释作“霸”,读“白”或“膊”,似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欲坐实,恐怕还有些难度。10陈先生所指坐实的难度为何,他未加阐明,但很可能跟佐证的材料有关。

检视目前已有的甲骨材料,白色动物确属常见,据刘书芬先生统计,甲骨文中各类白色动物的辞例数为:白马5条、白牛20条、白羊4条、白豕14条、白彘5条、白犬3条、白豖8条、白豚2条、白狐3条、白兕1条、白鹿2条。11尽管以上数据还有补充的余地,但足以体现商代白色动物与众不同的事实,也说明了“殷人尚白”观念的可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殷人如此钟爱白色动物,唯独这版虎骨刻辞记载“白虎”时没有直接书写,这是很令人疑惑的。

从甲骨文语法的角度看,似亦有可商榷之处。甲骨卜辞中,有黄牛(《合集》41400),有黄小牛(《合集》14315);还有大星(《合集》11505),新星(《合集》11488),新大星(《合集》11503)等等,不采用小黄牛或大新星这样的语法文例。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张玉金先生曾在《甲骨文语法学》一书中有过很好的总结,他说:

有两个形容词定语的短语,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两个形容词之间为并列共同修饰后面的中心语……。第二种情况是紧挨名词的形容词先跟名词形成定中关系,外边的形容词再跟“形+名”形成定中关系。如“新大星”(合集11503)。

形容词还可细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表示形状的,如“大”“小”;二是表示数量的,如“多”“少”;三是表颜色的,如“黄”“白”“黑”“赤”“物”“幽”等……这种分类,对于揭示多个形容词定语的顺序是有意义的。例如当表示形状的形容词跟表示颜色或性质的形容词一同出现在名词前时,都是表形状的形容词紧挨着名词,而表示颜色或性质的形容词在外边。例如:黄小牛(合集14315)、新大星。12

由上述规律推之,倘若当时商王捕获的是“大白虎”,似乎应刻写作“白大虎”为宜。但既然以“大䨣虎”的语句来表达,必然有其独到之处,究其原因,恐怕要从“䨣”字是什么性质的形容词入手。

还有一点也不能疏忽,李宗焜先生《甲骨文字编》“霸”字条下收入两例,“霸”分别作图片(怀1915),图片(屯0873),从字形上看,两字皆有明显的省简,这种现象在甲骨卜辞中习见,是契刻者刻写文字时去繁从简的常用做法。依照此逻辑,契刻者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选择刻写难度大的“䨣”字,而放弃笔画简单的“白”字,是一个关键问题,也直接关乎“䨣”字的含义。

余论

经上述梳理可知,到目前为止,虎骨刻辞中王、鸡麓及大䨣虎等问题的研究都并非毫无争议,不过总的看来,与前两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比起来,“大䨣虎”则相对简单一些,争议仅限于“䨣”字的本义上,或许即在“霸”“白”“膊”之间,究竟三种含义哪个能还原真相,尚需更具说服力的甲骨材料支持。笔者才疏学浅,自无力探究其中之深奥,但有一点肤浅的想法,求教于方家。

一、虎骨刻辞中有关“大䨣虎”的探讨,在参考黄组类记事刻辞的同时,应更多加入宰丰骨辞(图三)的比照,尤其是与获“商戠兕”一句进行比较研究。从现有甲骨材料来看,田猎刻辞中捕获动物的辞文,要么是直述获什么动物,比如获虎、象、鹿;要么是动物名前加一个修饰字的,比如获白兕、白鹿、大狐等;而动物名前加两个修饰字的,比如获“大䨣虎”“商戠兕”等,这种表达方式极为少见,值得重视。如按有关专家的研究意见,将获“商戠兕”一句理解为擒获一头有斑点花纹的奇异的圣水牛,再考察获“大䨣虎”时,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

图三 1宰丰骨辞   2宰丰骨辞局部、拓片

二、虎骨刻辞与宰丰骨辞等类似的商代晚期赏赐物相比,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前者没有受赐人;二是书写的格式正好相反,前者为自左下往右读,后者是自右下往左读。第二种书写格式为黄组类记事刻辞普遍的做法,也是商代晚期青铜器铭文中惯常的格式,如著名的作册般鼋(图四)、四祀邲其㔽等等。这两个明显的区别,反衬出虎骨刻辞的别具一格,因此有理由相信,宰丰骨辞等赏赐物是商王对有功之臣的奖赏,虎骨刻辞则是商王为其猎获猛虎的神勇,给自己记的一大功,特制此物以示纪念和赏玩。

图四 1作册般鼋A   2作册般鼋B   3作册般鼋铭文拓片

来源转载自:文博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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