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文物活起来,要走出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一是突出了文物古迹作为可持续发展资源的重要地位,二是彰显了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民族复兴的重要作用,三是对文物工作提出了新时代的新要求。
让文物活起来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文物本体要尽可能保护好利用好;二是文物中蕴含的历史科学艺术社会等信息与价值应尽可能挖掘出来、展示出来、传播起来。
也就是说,文物活起来不仅有物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要与现代人的需求和发展实现对接,让传统与现代实现对接,从而促进人的提升和时代的发展。
但是,文物本身不会说话,也无法自动地活起来,只能是与其相关的人才可能使其活起来。只有人将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了,文物的价值与作用发挥出来了,文物才算是真正的活起来了。
可见,让文物活起来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一蹴而就的事情。因此,如何让文物活起来仍然有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巨大空间,有积极作为的巨大空间。
比如说,文物利用的最简便方式——看,让人能够看到文物遗产,让所有的人都能够欣赏到所有的文物遗产,或者让应该看的人看到其应该看的文物,囿于现实的条件,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很好地实现的。
全国70余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上亿件可移动文物,一下子都开放并实现合理配置,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那些看了文物遗产的人,对相关信息入目入耳可能还相对容易些,但是要能够入脑、入心,有所发现有所收获有所提高,则更是难上加难。
因此,让文物活起来,应当在扎扎实实做好保护等基础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将文物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实现全面链接。
作为文物从业者,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让文物活起来不仅仅是领导的要求,也是群众的需求——正如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消费与需求日益增长,文物古迹相关旅游、文化产品需求呈几何级增长。
因此,把文物用起来,让文物活起来实乃时代趋势,因为在我们所说的文化自信中,其实是有一个遗产自觉作为基础的,在我们所努力追求的民族复兴中,其实也是应该有一个传统文化复兴或者中国式的文艺复兴作为前提的。
人类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经验教训、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能够正确认识到它们的存在、价值、作用,则是一个伴随社会进步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从达官贵人喜好把玩的古董,到文物考古的科学发现与研究资料,到保护利用的全社会觉醒,现在实际上我们已经步入了一个全民性的文化遗产时代,全社会都开始自觉地将文物古迹历史遗存作为发展的资源来加以保护利用和传承创新,以实现继往开来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大国,文物遗产非常丰富,今天我们要实现民族复兴,也必须首先对自己的历史遗产进行全面盘点,科学挖掘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域外先进文化、探索科学发展文化的基础上,去探索民族复兴之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伴随当下由经贸交通等开辟的空间上的全球化,历史文物考古等学科也已经从人类的起源、演变、发展角度达成了人类物种与历史在时间上的一体化——我们人类有着共同的生物起源、心理基础和命运追求,尽管为适应不同时空环境而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但其实人类四海一家,寰球同此凉热,应该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层面去处理历史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人与自然与世界包括与历史遗产的关系,探索和衷共济、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因此,将文物用起来,让文物活起来,是个巨大的时代命题。其关键是要对文物与人、遗产与人尤其是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进行一场以保护利用为中心的密切重构。
我们常常说文物是民族的、国家的甚至是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但是具体到一处遗址,一件物品,到底谁对它拥有主要责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乃至社会公众是什么关系?对保护和利用的具体事项该由谁来行使?如何行使?很多方面都需在学理法理上予以深究,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安排。
其实,一件东西或者一处遗址被定性为文物,尽管它仍然还是之前的那个客观存在,也许还延续着其原先的功能,但是从社会与文化价值层面,它已经实现了脱胎换骨的转变,实现了向文化符号、历史信息载体的主要功能的嬗变。
用博物馆学对待入藏品的术语来说,它要完成去脉络化——与原来的语境、功能、作用等进行一次剥离或切割,并再脉络化——按照博物馆工作的要求展开编号、信息采集、记录、研究、归藏、保护、展示、诠释、文创等等一系列新的工作。
尽管在再脉络化过程中,会尽量保存和记录其原有状况、功能、历史经历及相关背景、相关人员等信息,但它之后将主要是以信息载体、文化符号的形式存在并示人。它和人的关系也将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
因此,将文物用起来,让文物活起来,就需要分析它们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和谁有关?有什么关系?对谁有用?有什么用?这些方面和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具体的社会环境、制度安排等是密切相连的。
所以,对文物和藏品在现代社会的再脉络化,让遗产融入百姓生活,既包括对其本体与信息、价值的发现、保存、整理、研究等,也包括分析研究它们在现代乃至未来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藏品体系、展厅以及保用实践和社会文化中为其建构科学合理的物物和物人关系。
这里也必然会涉及对与其相关的人及其需求的认识、分析与关系调整。
现在通常我们将与文物和文化遗产相关者分为专家和大众,前者是保护者和诠释者,是业内,后者是看客,是业外。其实抛开现代产权问题,文物和文化遗产有着远比一般物品复杂得多的社会联系。
因此,如果我们将文物的保护利用能力视为是遗产领域的生产力,将文物与文化遗产视为是发展资源和生产资料,那么科学、合理、合法、全面、完善的物人关系就是这个领域对保用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关系,只有在良好的物人关系的基础上,专家所拥有的专业知识、科学技术、先进设备等才能合理应用,发挥更好的作用。
因此,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不仅仅是一个时髦的口号,或者文保志愿者的良心奉献,而是要全面建构文化遗产领域科学合理合规的物人关系,这将是文物工作和遗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场革命,也是一个历史大国从传统迈向现代的必经之路。
传统上文博行业内的人习惯于将文物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习惯于保护。这当然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其他丰富多样科学合理的利用形式就需要在社会实践和和需求中去创新,就得发动其他人,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也成为保与用的实践主体。
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需求为此提供了契机。但是,应该强调的是,文物具有远超一般物品的复杂属性和公共性、公益性要求,诚如法国文豪雨果所说:
“文物可以属于某人,文物所包含的美则属于所有人”。
这就是在文物保护与利用实践中关于文物所有权、保管权、使用权、收益权、保护责任等权利义务等基本理念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深层原因。
即便对具体的文物可以明确上述权益与责任人,但是所有文物无论公私,都拥有无可争辩的公共性和公益性质,所有时代所有人对文物都只能拥有有限的权利,并对公众和子孙后代担负着守护传承的无限责任。
因此,文博界应该在学理、法理、法律与制度安排方面对上述各项权益和相关实践予以廓清,以充分调动更多相关者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将国家所有的文物的保用责任具体化,将私人拥有的文物的公私责任明确化。同时积极完善与文物本体有关的信息、资料、价值体系以及保用实践的行业标准。
由于文物的特性,必须以本体的妥善存在为前提,以原真性为第一原则,保护利用都应该尊重文物特性和文物工作的基本规律与要求,不仅应充分保证文物本体的原真性,也应力所能及地保存文物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系统性,在此基础上挖掘和传播共享其科学、历史、审美与社会文化以及经济等方面的价值。
包括开展与文物、文化遗产有关的文创,同样也需要遵循文物本体、信息和价值的属性与规律要求。因为这正是文化传承、社会发展中建基于科学之真、历史之善和艺术之美的重要源泉。
因此,应该高度警惕文物古迹展示传播利用以及文创中的迪斯尼化现象,尤其要警惕以欺骗为目的的文物造假与相关信息造假。否则,传播传承的将无疑是混乱视听和价值判断的文化之癌,必将引起广大公众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错位、混乱甚至是低级趣味。
因此,将文物用起来、让文物活起来是一篇需要全社会共同书写的大文章。文博界要率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才能在其间发挥积极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具体来说:
一是要认识到用也是文物工作重要目标与内容,合理适度的用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一种积极的保护,尤其是文物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鼓励探索在利用中保护,保护过程中利用,保用并举,打破一些传统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甚至是既得局部利益;
二是要建立综合性全覆盖的文物保用管责任体系,以建立全面和谐合理合法的物人关系为目标,着力理顺业内与业外、管理者-专家-公众、行业内部考古文保及博物馆等具体职业的关系,应系统梳理与完善文物的名义所有者、实际拥有者、具体使用者、直接或间接受益者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推行涵盖保用管的责任制和业主制,构建文物遗产与人的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关系。在所有这些关系中,文物行业是轴心是枢纽,在与各方关系中有纲举目张的地位与作用;
三是行业内的部门与专家应强化文物本体、信息以及与保用实践相关的理论、方法、技术、标准、法规等的研究与供给,通过建立完善的认定、登录制度为相关各方提供动态的管理和服务支撑,以探索文物登录制和业主制为核心,让全面建立新时期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保用责任体系真正落地。
在当下文博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应加快探索建立统一的文物认定与登录及动态信息支撑平台,在登录的过程中对相关的所有权、保管权、用益权以及保护责任等关联事项进行明确协议。
为此,应探索在中央和省市县分级设置文物登录与监理中心,以及相关实物与档案资料的归集中心,同时开放文保、考古与博物馆等文物保用业务实施机构的设置,全面推行面向行业和资质的依法管理,以实现专业从业人员和责任心与文物大国需求相匹配的快速增长。国有文博单位对自己实际保有和拥有的文物,要发挥保与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总之,要真正把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让文物活起来,融入民族复兴与人类可持续发展命运共同体建构的伟业中去,就必须加强文博行业自身的改革,深入挖掘文物蕴含的信息价值,理顺文物与时代及利益攸关方的关系,落实文物保用的主体责任,激活公众参与文物保用的积极性,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强化依法管理,以规管理,科学管理;就必须加强宣传引导,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新技术新媒体等在在文物保用中的探索和运用。